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作坊食品生产的质量提升路径研究

期刊: 中国村庄 2026年第2期 DOI: PDF下载

柳畔

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 赤峰 024076

摘要

食品小作坊属于食品产业的重要组成,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和市场秩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属于监管主体,必须依靠系统化的路径规划来破解小作坊质量改进难题。本文从制度构建、技术赋能、协同共治、主体培育四个方面,探究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小作坊食品生产质量提升的实践路径,提出优化质量标准体系、推广智慧监管技术、构建多元协同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等具体措施,给监管部门提高小作坊质量治理效能提供借鉴。


关键词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小作坊;质量提升路径;智慧监管;协同共治

正文


引言

食品小作坊在传承地方特色食品工艺、保障民生供给、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其生产规模小、分布散、工艺传统等特点给质量监管带来挑战。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有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法定职责。在“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之下,怎样借助科学有效的路径设计,达成小作坊质量安全同产业发展的协同推进,成为市场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构建适应小作坊食品生产特点的质量监管制度体系

1.1 优化质量标准与许可管理

以标准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小作坊的生产规模、工艺特点和区域特点,制定出差异化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既保证安全底线又不至于“层层加码”。简化标准条款,确定主要控制指标,使小作坊容易理解、执行,把地方传统特色食品工艺纳入标准规范,实现传承与提升的统一。在许可管理方面,实行告知承诺和备案管理相结合的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减少申请材料,给小作坊的合规经营提供便利,同时建立动态复核机制,保证许可要求得到落实[1]。对于季节性生产、家庭式经营等特殊类型的小作坊,采取弹性许可管理模式,既保证监管全覆盖,又充分发挥市场活力。

1.2 完善柔性监管与责任追溯

本着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采取柔性化的执法方式,对首次违规的经营者进行首违不罚或责令改正的处理,用教育引导的方式来代替单纯的处罚以促进规范水平的提高[2]。创建“一坊一档”动态管理台账,把生产资质、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培训记录等内容包含进去,从而达到精准监管的目的。建立全链条责任追溯体系,明确小作坊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过程的责任,促使小作坊履行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义务,用追溯体系倒逼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健全跨区域追溯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责任互认,解决小作坊流动性给监管工作带来的难题。

二、技术赋能视角下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小作坊食品生产质量管控效能的路径研究

2.1 推广智慧监管技术应用

依托数字化转型契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推动智慧监管技术在小作坊质量管控中的深度应用,构建 “线上 + 线下” 一体化监管格局。引导小作坊在重要生产区域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现生产过程的实时可视化,用AI算法自动识别违规操作并发出预警,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效率[3]。推广应用二维码追溯、电子台账等简易数字化工具,让消费者通过扫码就可以查看作坊资质、检测报告、生产流程等信息,形成社会监督和技术监管良性互动。借助省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整合小作坊监管数据,实现检查计划制定、隐患整改跟踪、案件查办流转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提高监管决策的科学性。

2.2 搭建数字化服务支撑体系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立足小作坊技术需求,搭建低成本、易操作的数字化服务平台,为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平台可把食品安全标准查询、生产工艺指导、检验检测方法等资源进行整合,以视频教程、在线咨询等方式给小作坊提供精准的技术服务。创建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共享平台,给小作坊提供方便、优惠的检验检测服务,帮助小作坊控制原料质量、产品出厂质量。对网络经营的小作坊实行在第三方平台公开生产过程视频、落实外卖封签、环保包装等要求,利用技术手段规范网络销售行为,保证消费端质量安全。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构建多元协同的食品质量安全共治推进机制

3.1 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建立健全与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明确职责边界、细化协作流程,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源头管控协同,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保障小作坊原料采购安全;加强生产过程协同,同卫生健康部门合作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规范指导;完善流通环节协同,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规范小作坊经营场所秩序。创建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形成监管威慑,用信息共享平台完成监管数据的互通,防止出现监管重叠或者盲区。

3.2 推动政企协同与社会监督

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促使小作坊加入行业协会,以行业公约的形式开展信用评价等自律活动[4]。实施“标杆引领”工程,培育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示范小作坊,总结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并推广普及,带动整个行业质量的提高。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消费者参与小作坊质量监督,用媒体宣传、社区科普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营造倒逼小作坊提升质量的市场环境。

四、强化小作坊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并构建食品安全内生动力机制

4.1 强化质量安全培训指导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针对小作坊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分层次、分类别进行培训,提高其质量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培训内容要涵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质量标准、操作规范、添加剂使用、隐患排查等内容,用理论讲解和现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培训效果。邀请行业专家、资深监管人员上门一对一指导,帮助小作坊优化生产流程、改进设备设施、规范台账记录,把质量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操作行为。

4.2 完善激励约束并重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创建“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责任落实机制,促使小作坊自觉承担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5]。制定激励政策,对质量稳定、诚信经营的小作坊实行许可优先、评优推荐、政策扶持等支持,鼓励其打造特色品牌、实现规模化发展;对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质量水平的小作坊给予适当的补贴,降低其质量提升的成本。加强约束机制,建立小作坊信用评价体系,把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失信主体加大检查频次、限制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等严重违法行为,形成违法成本大于违法收益的震慑效应。

结束语

提高小作坊食品生产的质量,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主要内容,也是保证人民生活安全、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所提出制度体系、技术赋能、协同共治、主体培育四位一体的路径,既从监管实际出发,又吸取了各地创新实践的经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马鞍山市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2025版)》的通知[J].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5, (06): 8-18.

[2]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系列配套管理办法的通知[J].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4, (12): 25-88.

[3]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蚌埠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J]. 蚌埠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 (01): 366-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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